宁夏整治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小饭桌"等须持证
发布时间2014-02-23 13:21:19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宁夏日报
●校门两侧100米内设点经营小摊贩不得超4家
●校园周边食品摊点只能经营早点小吃小食品等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小饭桌”等皆须持证
宁夏食品安全委员会近日下发《全区整治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整治规范行动。
整治行动将校门两侧100米范围内的食品摊贩、食杂店和“小饭桌”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列入规范管理范围。对有一定设备条件和卫生条件的食品摊贩,指定在划定区域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重点加强对食品摊贩的食品原料来源、加工制作过程、从业人员资质和环境卫生等的监督管理,严防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给学生。中小学校校门两侧100米范围内允许不超过4家小摊贩设点经营,不允许在校门口随意摆摊设点经营食品,对非划定区域内的食品流动摊贩坚决予以取缔。校园周边食品摊点只能经营早点、小吃、小食品等,禁止经营自制乳制品、生食肉品、凉拌菜等列入高风险品种目录的食品。要实现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小摊贩和“小饭桌”持证率达100%,食品进货销售台账建立率达100%,“三无”、过期和假冒伪劣食品清除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