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局加强农村(社区)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14-11-17 10:57:22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 近日,忻州市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自办宴席聚餐活动餐饮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专人负责自办宴席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自办宴席承办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餐饮安全责任制,提升和改善加工设施条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意见》规定,从事自办宴席餐饮服务队伍要进行备案登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聚餐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农村(社区)自办宴席要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加工和就餐场所应清洁卫生,远离污染源。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严格落实原料采购查验制度,食物留样制度。自办宴席承办方人员定期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健康证明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意见》强调,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要按照职责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对迟报、谎报和瞒报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马文进)

责任编辑:朱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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