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广州中山两地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跨城互认
发布时间2023-02-14 10:39:15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网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食品经营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中山市市场监管局签订协议,自2月10日起,深圳与广州、中山两地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合作。
据了解,广州和深圳互认的事项包括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和自动设备售货商跨城摆放设备资质互认。企业在广深两地任一区域设立中央厨房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许可的,可在广深两地跨城设置的所属餐饮门店(或加盟店)配送许可范围内的食品,中央厨房在跨城地不需再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对于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企业,在广深任一地依法注册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可在广州、深圳行政区跨城摆放自动售货设备开展预包装食品销售,在跨城地不需再申报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深圳和中山互认的事项包括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和餐饮管理企业资质互认。对于餐饮管理企业在两市跨区域经营的,仅在深中任一地依法注册,即可在深圳、中山行政区内享有与当地餐饮管理企业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跨城互认”的企业若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发生过食物中毒、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企业涉嫌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或因违背信用管理规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都不能实行“跨城互认”。
跨城互认合作的事项由跨城地的市场监管局通过建立业务对口联络机制、信息互通协调机制、协调监管机制、协同应急机制、食品安全联合行动机制、制约管理机制等强化辖区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共同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跨城经营食品安全。
此外,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发中央厨房配送门店和自动售卖设备布点线上备案系统,与广州、中山市场监管部门实现跨城食品经营项目监管信息共享。
( 张锐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