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新区:强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园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7-03-06 10:11:31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滨海高新网
滨海高新网讯 2月27日,南宁高新区召开2017年南宁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再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动员高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强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园区建设,努力为辖区人民提供更加安全、更加放心的食品。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此,高新区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树立食品安全“一盘棋”的大局观。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要严格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二是要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形成监管合力。食安办要切实增强履职意识,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建设,牵头负责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统一组织协调跨领域、跨行业的联合执法行动。要深入研究和努力把握高新区食品安全规律和特点,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辖区内的整治方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三是要严管重罚,重典治乱,严格责任追究。行政审批局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食药监局要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撤销许可;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公安分局要进一步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确保有案必查、有查必究、有处必果。同时,要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纪检监察室要及时介入,实行责任追究、严肃问责。
此外,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高新区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各自的职责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要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广泛宣传管委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优良品牌、示范街和诚信守法典型,增强群众消费信心。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坚决曝光典型案件,揭露不法分子危害群众健康的恶劣行径。全力以赴把以期高新区打造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示范园区,努力实现高新区食品安全“稳中有进,稳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