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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罚!助力主体责任落实 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23-03-30 11:20:59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吉木萨尔县委宣传部

近日,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食品生产单位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开具自2022年11月1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的首张罚单。

执法人员在对工业园区某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虽然配备有专职的食品安全员,但存在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场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企业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截至目前,本次专项行动已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8家次,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逾期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处罚。

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各企业主体: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过程中,要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等企业单位还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此外,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通过每日检查、每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方式,将食品安全牢牢抓在手中、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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