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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实施首日 浦东新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7-03-22 09:41:25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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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新民网】昨天(3月20日)是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条例,将在严打无证餐饮、规范食品经营活动等方面带来哪些变化?昨天下午,记者随同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一起,对浦东新区内部分餐饮企业开展了随机检查。

在板泉路上,一排餐饮企业颇有声势,在附近小有名气。但当执法人员进入一家看上去规模不小的饭店,却发现在店堂内均没有发现张贴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询问了饭店的相关服务人员,也给不出明确的答复。为此,执法人员做了现场笔录,并要求饭店的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到相关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包括饭店经营状况、证照情况、主体资格是否符合餐饮企业要求等。

在另一家饭店,一进店堂就看到摆放的各式海鲜,饭店有两层楼面,但同样没有挂出证照。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条例,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活动的企业、经核实后,将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将给予处罚。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将给予5到10万元的罚款;超过1万元的,则按照经营额的5到10倍处罚。

据初步统计,新《条例》实施首日的无证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浦东新区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74人次,检查2037户次,责令改正710户次、取缔60户次、立案38起、共没收问题食品约75公斤,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下一步,浦东新区将依据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的《浦东新区行动方案》,逐项对照95项评价指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部门监管责任、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引导加强业界自治、加强社会监督等,全方位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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