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加强学校食品监管
发布时间2017-01-16 11:30:12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官网获悉,为有效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生饮食品安全及身体健康,齐齐哈尔市食安办制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各环节各层面监管能力和风险意识,促进学校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是严格地方政府负总责。对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监管前移;手段上坚持依靠科技,探索创新,科学管理;协作中坚持信息共享,多方联动,社会共治;方法上坚持主体自查,各部门检查,政府督查三查模式。
二是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严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和食品留样等项目的审查力度。对于无证供餐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督促其申请办证;对于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缺失无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与教育行政部门会商协作解决有关问题;对于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督促做好食品经营许可换证工作;对于不符合供餐条件的,坚决不允许供餐。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和抽检。全面摸排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基本情况,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原料采购与贮存、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重点抽检高风险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饮具和供餐单位配送食品,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
四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在厨房、配餐间以及营养餐库房等地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营养餐验收发放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等过程,便于家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