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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食品安全谣言须坚持共治思维

发布时间2017-03-01 11:09:46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千龙网

在2月27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谈及“网传紫菜是用塑料制成”等谣言时指出,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谣言要揭露,对制假售假要严惩。毕井泉还强调,媒体在遏制食品安全谣言时应发挥作用,消费者也应增强判断意识,不要盲目传播这类谣言(2月28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食品安全谣言恣肆蔓延,像“葡萄为无核吃了避孕药、维生素A伤害宝宝大脑、美国人又不吃转基因了、西瓜就桃要人命、樱桃感染禽流感H7N9病毒”等食品安全谣言,在网络上俯拾皆是。层出不穷的各类食品安全谣言,不仅给相关行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干扰了食品安全的正常监管工作,打击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给社会稳定埋下风险隐患。对其予以彻底治理,实乃民心所向。

食品安全谣言泛滥成灾,在很大程度上缘于现实中确实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而消费者对此又缺乏基本的科学判断。面对时有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基于“舌尖上的安全”考虑,在自身不能判断的情况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从而不假思索地将纯属子虚乌有的谣言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上进行传播,以致食品安全谣言最终成了“谎言说一百遍就成了真理”的范本。

如果说消费者因相关知识的欠缺推波助澜传播食品安全谣言情有可原,那么媒体显失客观、公正的报道导致的火上浇油负面效应,则应“罪”不容赦。当前,一些媒体在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时,忘却职业操守,经常采用正题歪做、故弄玄虚、耸人听闻、夸张煽情等手法,通过“标题党”来吸人眼球,致使本不复杂的问题真相不明,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谣言更加深信不疑。这种不负责任的舆论引导,既误导了公众,又损害了媒体公信力,更影响了风清气正的舆论生态。

更应该看到,当前食品安全谣言层出不穷,还与打击的不及时相关。尽管我国食品安全法对散布食品安全谣言作出了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规定,但囿于法律本身的滞后属性,事后的依法惩处不可能从源头上筑牢食品安全谣言的“防火墙”,让其传播有了必要的时间。

众所周知,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支撑下,食品安全谣言的传播具有“当真理还在穿鞋,谣言已经走遍了天下”的典型特征,令执法机关明显处于防不胜防的弱势地位。始作俑者通过网络在瞬间即可完成谣言的编造和传播,而执法机关要在第一时间发现其线索,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食品安全谣言不能及时被消灭在“萌芽”状态。

归根结底,食品安全谣言的恣肆蔓延,缘于多种因素的相互叠加交织。因此,治理食品安全谣言,绝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还应坚持共治思维,综合施策,才能实现善治的最大公约数。

首先,法律要果断“亮剑”,通过事后的依法严惩,倒逼谣言的编造者和散布者在法律的威慑面前循规蹈矩;其次,监管部门要强化信息公开,及时解疑答惑,不给谣言可乘之机;再次,以舆论引导为己任的各类媒体,务必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科学理性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确保公众不被误导;最后,公众要主动了解掌握科学知识,学会理性思考问题,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避免成为食品安全谣言的载体,让谣言止于智者。

责任编辑: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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