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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7-03-01 11:07:26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新余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趟路子、立标杆,创新监管举措,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让监管始终“跑”在风险前面。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谱写食安新余新篇章

2016年,新余市积极开展“双安双创”,即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5月,新余市被确定为我省第一批(全国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分宜县被列入全省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新余市以此为抓手,全力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市政府成立领导挂帅、多部门参与的创建领导小组,常态化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目前,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已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食安前哨”工程已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已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围。将创建工作纳入到全市科学发展观、县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综治工作等考核体系,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加快监管方式创新,开创监管服务新境界

在监管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手段日趋成熟。

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贯彻落实全省统一市场和质量监管改革后续问题协调会精神,统一服装标识、案管系统、执法文书,实现 “三个统一”。将原来分属于不同单位的4个执法机构的职责整合,组建综合执法支队,实现 “一支队伍搞执法”。

创新检验检测机制。将原来分属于不同单位的4个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组建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加强了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创新媒体监督机制。聘请市内外媒体15名记者担任特邀食品安全监督员,协助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消费安全常识宣传教育,跟踪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谋划基层监管新发展

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

事权划分更趋合理。为适应市场监管新体制新任务的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市区两级事权进行了科学划分,实行执法重心下移,分3个阶段将35项监管事项逐步下放到渝水区局。过渡期间,有关事权先由市局代管,待条件成熟后,再逐项依法移交。

基层监管更加到位。为有效缓解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压力,全市在每个行政村和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各聘请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由其充当监管部门的“千里眼”和“顺风耳”,第一时间报告违法线索和安全隐患。在仙女湖区的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国家食药监总局走基层新闻采访组对其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一名村级信息员还当选“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守望者”(全国唯一村级信息员入选)。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一名干部因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卓有成效,被人事部、食药监总局表彰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工作者”(5年来全省唯一)。

队伍建设更加规范。为充实基层力量,各县区局出台倾斜基层的政策,引导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通过双向选择和合理调剂,基层力量得以充实。贯彻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县区局共有100人晋级,解决了部分工作人员因体制原因长期得不到晋级的问题。

责任编辑: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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