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4-12-03 14:42:27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山东卫生新闻网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拓宽监管信息渠道、广泛搜集案件线索、增强发现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效能,高密市政府出台了《高密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此办法详细列举了11种涉及食品的违法情形,凡是举报对象符合这些情形并查实的,将予以重奖。举报奖励设为以下四个等级:
一级奖励: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积极协助现场调查,能够详细提供违法事实关键证据和票据,按涉案货值金额的8—10%奖励举报人;
二级奖励: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协助查处工作,举报现场物证、书证及其他有效证据齐全,按涉案货值金额的5—7%奖励举报人;
三级奖励: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仅提供违法线索,协助查处工作,按涉案货值金额的2—4%奖励举报人;
四级奖励:仅提供案件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经查证属实,按涉案货值金额的1%奖励举报人。
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以及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行业内部的举报人员,在原来基础上提高一个奖励等级,每次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举报途径有来人举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此办法还加强了对举报人的保护,匿名举报人在举报违法线索时,与受理举报部门提前约定举报密码,经有关部门核对举报密码信息无误后,可以申领举报资金。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各部门举报电话投诉举报: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12331、5826331),市农业局(12316、2342334),市盐务局(2211110),市畜牧局(2343337),市工商局(12315、2322040),市公安局(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