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发布时间2013-04-26 09:35:14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食药监局
为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2012年1月和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发布了《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量化分级管理。
按照国家局的部署,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分阶段逐步推进。6月底前,完成城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1月底前,完成大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目前,各地已全部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评定程序、公示样式、检查频次等内容。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宁夏等地细化了评定内容;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甘肃、宁夏等地增加了监督检查频次;北京、浙江、湖北、四川、青海等地强化了工作要求。
当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完成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培训工作,评定工作即将全面启动。河北省保定市、承德市已基本完成市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衡水市已完成市区学校食堂的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江苏省泰州市、镇江市、徐州市和南通市已对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进行了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江西省九江市、赣州市、宜春市已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山东省济南市已完成7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评定;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三门峡市已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进行了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襄阳市、潜江市、天门市和仙桃市已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重庆市南岸区、渝中区已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已完成了学校、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示范街的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已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
下一步,国家局将分季度召开各地工作会议,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