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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2014-01-21 13:35:21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张 昊)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其中,《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要求,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禁止标示“高蛋白”“可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

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人士介绍,新标准中规定禁止部分婴儿食品标签使用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是为了保障婴儿全面、平衡的营养,避免标签上夸大和不实声称,规范行业发展。此外,此次公布的《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准涵盖了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类制品等11大类食品中的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等5种致病菌的限量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该标准制定过程中曾历经多次公开征求意见,是一个建立在清理整合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农产品质量标准中致病菌限量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食品中致病菌的风险监测结果和食品生产加工、贮藏销售和消费过程中致病菌状况的变化等科学依据的重要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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