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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权益保护不只“3·15”更要“365”

发布时间2023-03-15 14:22:39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网

“3·15”如期而至,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再度成为焦点。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只“3·15”更要“365”。过去一年,四川省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消委组织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部署,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强化市场执法监管,对消费不公平现象形成强大监督力量,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分析了12315平台2022年度消费投诉举报数据,盘点了市消委会各成员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亮点成效,曝光了202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春雷行动2023”典型案例。

“数”说2022年度消费投诉举报

2022年,广安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5514件,与2021年相比,同比下降36.82%。其中,咨询8160人次,同比下降55.22%;投诉6118件,同比增长8.57%;举报1236件,同比增长77.3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2.11万元,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般食品类、餐饮和住宿服务类分别居商品类、服务类消费投诉之首

从投诉性质来看,质量类(1757件)、食品安全类(1244件)、合同类(878件)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63.40%。

从商品类别来看,一般食品类(1970件)、服装鞋帽类(418件)、家居用品类(312件)三类投诉位于商品类投诉前三位,占据商品类投诉总量的62.24%。

从服务类别来看,餐饮和住宿服务类(551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191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168件),三类投诉位于服务类投诉前三位,占据服务类投诉总量的51.13%。

广告违法行为居消费举报之首

广告违法行为(453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187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63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11件)、价格违法行为(87件)、不正当竞争行为(43件)六类违法行为较多,占举报总量的84.47%。

保护消费者权益 多部门共同发力

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17个单位出台《广安市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在十大重点领域、综合管理水平、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聚焦“四条安全底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长江禁渔”“春雷行动2022”“铁拳”、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并被国家禁捕退捕工作专班表扬为执法监管先进集体;高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利用春节、“3·15”、中秋等重点时节,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55场次,组织新闻发布会3次、线上宣传服务42次。

广安市商务局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消费侵权执法检查,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等事项开展执法检查;开展“消费教育进商场”、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网络专题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通过12345平台共办理案件67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监管制度,切实降低了培训机构办学风险,维护学生、家长、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合法权益;联合多部门开展多轮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缔无证无照“黑机构”41个,查处违规变相培训17例、限期整改50例。

广安市公安局对从事制造假冒伪劣商品、非法集资、传销类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立案侦查知识产权类案件29起、起诉18件45人,立案侦查非法集资案件9起、起诉9件62人,立案侦查传销案件23起,净化了市场秩序。

广安市邮政管理局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行业监管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处理消费者申诉567件,投诉550件,局长信箱5件,电话申诉12件,热线受理率、联系率、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4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家,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梳理24个“接房难”项目,跟踪督导9个项目、7492套商品房完成交付使用;梳理73个“办证难”项目,督导62个项目、47070套房屋完成首次登记,21045套房屋完成分户转移登记。

广安海关报检出境货物926批,货值11.5亿元;监管出境危险化学品84批共计1.35万吨,出境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319批次共计3.75万件,发现8批次货物包装不规范要求返工整改。

…………

2022年,广安市相关部门、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和消费环境建设,助力提振消费,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工作成效明显。

2022年度消费维权五大典型案例

线缝猪肉坑群众 黑心商户受处罚

2022年11月7日,一名消费者拨打12315投诉电话,称其在广安区麻柳湾市场猪肉摊区购买的猪肉,经营者把项圈肉与瘦肉(不同部位不同价格的肉)用白棉线缝合在一起,按瘦肉价格进行销售,欺骗、坑害消费者。

接到投诉后,广安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安区消委会)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消费者于11月7日上午11时许在广安区麻柳湾市场猪肉摊区7号摊位购买猪肉12斤,单价为16元,共支付192元,回家后发现该肉是人为缝合拼接而成,遂拨打了投诉电话。

工作人员通过宣传法律法规,让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愿意退还货款并予以赔偿。经过现场调解,经营者冯某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还全部货款192元,并按货款3倍赔偿消费者人民币576元,消费者表示满意。同时,经营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缺斤少两”引发群体投诉 快速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2022年6月12日晚,前锋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前锋区消委会)接到群众投诉称:前锋区“渝太太”零食店缺斤少两,欺骗消费者,请求区消委会到现场处理。

前锋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发现人群将“渝太太”零食店围得水泄不通,甚至个别人员还发生了肢体冲突。同时,接到前锋区网络舆情中心反馈,在微信、抖音等平台上出现了相关网络舆情。根据事态的严重性,前锋区消委会立即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查,6月10日至13日为“渝太太”前锋区门店开业大酬宾活动。6月12日当天消费量大,营业员操作不当,导致其计量器具出现偏差,当日19时56分11秒至21时17分16秒期间,编号为“21101”的台秤累计交易96笔订单,涉及252次计量商品,每次多计重0.224千克,共收取货款4595.38元,其中多收取货款1422.7元。

6月15日,前锋区消委会、前锋区市场监管局、前锋区公安分局、“渝太太”商家召开情况通报会,向消费群众通报事件调查情况,商家就如何赔偿作表态发言,并向消费群众现场退款。

会后,前锋区消委会现场张贴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并在抖音等平台公布调查结论及赔偿方案。经营者将多收的货款1422.7元全额退还,并给予消费者同等金额的代金券作为补偿,抖音等平台也发布了正面引导视频。此次群体投诉得到圆满化解。

消费者积极维权 共筑食品安全防线

2022年7月7日,华蓥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华蓥市消委会)收到消费者张先生的投诉信。张先生在信中反映称,其于2022年6月27日在常州市金坛区美优美生活超市购买了重庆斗行侠客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被投诉人广安市逗留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海带”,该产品使用的标准“GB2714-2015酱腌菜”,不是藻类的标准,不能作为该产品合格的检验依据。故来信投诉,要求得到赔偿。

华蓥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广安市逗留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广安市逗留香食品有限公司赔偿张先生1000元;华蓥市市场监管局责令经营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0元,没收无证生产的食品。张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消委会调解获退款

2022年10月16日,消费者陈先生在岳池县阿迪达斯瑞鼎新都会店购买了一条运动裤,花费319元。2022年11月,该裤子出现起球的情况,陈先生便将裤子交由经营者处理,经营者在未经陈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对运动裤进行了刮球处理。陈先生得知后,要求经营者对该裤子进行换货处理,双方协商无果。于是,陈先生于2022年11月15日投诉至岳池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岳池县消委会),请求帮助其维权。

接到投诉后,岳池县消委会于2022年11月18日组织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现场调解。消费者陈先生称:该运动裤自己只穿了两次共4天,裤子就起球了,经营者在处理过程中,擅自对运动裤进行刮球处理,而不是选择退换货。经营者辩称:消费者购买的运动裤是打折商品,不享受退货和质保。

工作人员向经营者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消费者退货,经营者全额退款319元。

替换零件未告知 全额退款加赔偿

2022年8月2日,消费者严先生投诉称,广安市利鑫泓博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摩托车,重要零部件ECU(行车电脑)被替换,与厂家在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零件品牌不一致。严先生要求经营者提供该零部件是正品的有效证据,并要求退货。

广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经开区分会(以下简称经开区分会)工作人员接到该投诉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向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请求协助调查。温岭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该摩托车是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所用ECU为正规厂家生产,并用于该摩托车;因全球芯片供应紧张,钱江摩托决定从单一供货商采购原配件改为多渠道供货商采购原配件,在原有采购“德尔福”品牌的基础上,增加采购了“叶盛”品牌的ECU。因其内部沟通存在问题,导致生产线上员工将旧有的印有DELPHI字样的环保标签直接张贴到“叶盛”品牌的ECU上,从而导致后续一系列投诉。

2022年9月29日,经开区分会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如下协议:严先生将所有购车手续及资料提供给经营者,经营者全额退款,并补偿消费者2000元,消费者无异议。

“春雷行动2023”四大典型案例

自2022年12月26日起,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瞄准药品、食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及市场秩序6大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春雷行动2023”专项执法行动。专项行动开展至2023年3月31日,现进入全面收官阶段。截至今年3月初,广安市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64件,案值68.81万元,罚没118.85万元。

鸭肉干冒充牛肉干销售 邻水捣毁两处制假窝点

2022年4月,邻水县市场监管局摸排发现一生产假牛肉干窝点,产品经检验无牛肉成分。

经查,邓某平、张某鹏等将鸭肉干添加各类香精调料加工冒充牛肉干,并通过淘宝店铺销往全国各地,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捣毁生产窝点两处,查扣假冒牛肉干2.3吨,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哄抬药品价格 前锋区一药店被查

2022年12月11日,前锋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加价销售布洛芬缓释胶囊。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21日购进一批布洛芬缓释胶囊,此后以15元/盒的价格销售。12月10日,当事人了解到布洛芬缓释胶囊货源紧缺,批发价格上涨,便上调该药销售价格,通过结账时扫描其他药品的方式,以48元/盒的价格出售。

2023年1月17日,前锋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97.98元、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 邻水一经营者被罚5000元

2023年1月9日晚,邻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教科体局对县内一家咖啡馆进行检查时,发现店内有两名年轻客人,桌上放有两瓶已开封啤酒和盛酒的啤酒杯。

经查,男生周某(18周岁)与女生曹某(15周岁)在当事人店内下单两瓶啤酒并在店内饮用,消费金额30元。店员在提供啤酒和酒杯时,未询问客人是否成年或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未制止未成年人在店内饮用啤酒。店内显著位置也未设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标志。

2023年2月6日,邻水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非法购买业主信息 华蓥一家居城被罚2万元

在“春雷行动2023”专项执法行动中,华蓥市市场监管局对一家居城进行现场检查时,在店内发现一份长达67页的人员名单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经查,名单是该店从两个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处非法购买的业主信息。得到名单后,该店逐户拨打电话推销家具。执法人员随机询问了5名业主,业主称当事人确实给其打过电话推销产品,但不知当事人从何处获取的个人信息,也未同意当事人使用业主个人信息。华蓥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刘甜甜)

责任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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