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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实施 “四全四专”管理新模式 落实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3-02-13 09:49:49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网讯  (记者 熊家明 通讯员 陈学军)今年以来,为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见效,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4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推行“建档追溯全覆盖、入场查验全覆盖、检测管理全覆盖、食安总监配备全覆盖”等 “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实施“专门人员准入查验、专设人员记录台账、专业人员食品快检、专职人员管控排查”等农批市场食品安全“四专”模式管理,全面提升鄂州市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建档追溯全覆盖,专设人员记录台账。全市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依托“鄂食安”平台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实施食用农产品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制度。全部建立信息清单和监管记录清单,纳入智慧监管一体化项目管理,实现农批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覆盖率100%、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签订率100%。

入场查验全覆盖,专门人员准入查验。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入场查验和入场销售者进货查验要求,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及其销售者加强入场查验,全市所有农批市场100%建立入场查验制度,按照D级(最高风险等级)管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其查验要求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

检测管理全覆盖,专业人员食品快检。农批市场设立食品安全快检检测室,对于无法提供来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能够提供来源凭证但无质量合格证明的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结果合格后进入市场销售;来源凭证和质量合格证明齐全,具有追溯凭证的,可直接入场销售。

食安总监配备全覆盖,专职人员管控排查。全市4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肖海介绍说:“为全面提升我市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鄂东水果批发市场、蟠龙蔬菜批发市场、花湖鲜兴蔬菜批发市场、武汉万吨华中冷链港葛店万吨城等4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机构及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召开全市农批市场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议,组织开展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下发《鄂州市农批市场食品安全“四全四专”规范管理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推进措施及时间要求,强化农批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督查检查。”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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