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部署“两节”食品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4-01-21 14:30:28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福建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通知,“两节”期间,各地将突出农村、城乡接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和食品展销、促销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年夜饭、团圆饭、婚宴、农村宴席等集中餐饮活动的规范与监管;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坚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冬季是各类聚餐活动和群众饮食进补的高峰季节,也是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为此,福建省工商部门发布冬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在食品采购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QS”标识、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凡真空包装食品出现漏气、胀袋,罐头出现鼓盖,干货、调味品出现霉变、生虫等现象的不要购买。
购买散装食品时,要选择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注的食品,同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名称等。
购买豆制品、熟肉食品应选择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经营单位,不要到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流动摊点去购买。不买未经动检部门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动物及制品。
此外,工商部门提示,购买食品时要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出现问题后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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