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建食品“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2014-09-03 14:19:18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据了解,今年多地将完善食品“黑名单”制度。
上海:黑名单企业受金融联动惩戒
上海市食药监局人士介绍,去年开始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今年将逐步完善全过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2013年4月市民期待已久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去年重点征信的对象主要涉及粮食、肉制品、蔬菜、乳制品、食用油、淡水鱼等6大类食品,包括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运流通、餐饮消费等4个环节。如今,市民登录市食药监局官方网站“曝光台”频道就可以查看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单。
按照计划,包括外埠养殖场以及超市、批发市场、中央厨房、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今年都将逐步拥有一份信用档案,实现“一户一档”。只要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在申请许可、监督抽检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行为,都视为“失信”,企业受到的行政或刑事处罚结果将被录入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此外,企业和有关责任人被投诉举报,一旦查实,相关信息也将录入该平台。
对失信企业,监管部门将实行最严监管,增加对失信企业的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对失信企业实行最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动态化管理。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原则上为1年(依法吊销许可证照的除外)。必要时经市政府确定,可以对相关企业、区域生产的同类食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被吊销许可证照的“黑名单”企业,根据本市失信企业联动惩戒的相关制度,联合银行、证券、保险(放心保)等金融服务机构,在贷款审批、上市融资、企业发债、投保审核、保费标准、金融服务、利率差别化待遇等方面建立联动惩戒机制。
北京:完善食药“黑名单”监管
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2014年将细化食品药品监管与农业、卫生、工商、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在44个领域的职责分工和衔接程序,实现食品从研发到使用的无缝隙监管。今年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等产品列为重点监测对象。
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北京市将建立监测分析模型,提高对严重性、群发性不良反应(事件)的预警能力。同时,将清理整顿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完善食药”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责任人将被终身行业禁入,还将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违规计分制管理。
深圳:今年将“构建三个平台”
政务公开信息平台、投诉举报平台和信用监管平台,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主动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建立起统一规范、社会充分参与的综合性举报投诉平台,落实信用分级监管和“黑名单”等制度。深圳市于2013年9月1日正式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目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已正式运行并积极推动全面实施。根据深圳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规定,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通过深圳信用网及媒体向社会公布。披露期满后,信息记入全市企业信用档案并长期存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管,对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降级,建议重大活动主办单位不选择其承办重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