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上榜山东省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17-02-16 10:44:44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青岛日报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命名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的通知,青岛等5个市被命名为“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据悉,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省食安委组织开展了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试点。各试点市、县在各领域、各环节广泛开展创建。通过创建,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部门协作配合明显增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此前,省食安办组织对首批5市13县(市、区)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复核评价和社会公示。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等5个市,沂源县、高青县、滕州市、广饶县、邹城市、新泰市、五莲县、兰山区、禹城市、冠县、博兴县、鄄城县等12个县(市、区)整体水平达到验收合格要求。下一步,省食安办将向国务院食安办申报上述5市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申请进行国家验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全域创建,青岛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全市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8%;2016年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77.58%,比2015年提高了7.25个百分点,处于历史最高水平;自评综合得分100分(含加分项5分),符合省食安办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要求。青岛现正积极准备今年上半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国家级验收和6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举办的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展现青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的工作成绩。

责任编辑:朱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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