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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行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02-08 10:34:16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齐鲁网(济南)

山东严打食药违法犯罪

山东严打食药违法犯罪 保障市民“舌尖安全”

齐鲁网济南1月23日讯

(记者 付莹)2013年,为维护市民 “舌尖上的安全”,我省重拳出击,组织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并显著取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针对不同食品犯罪的时间节点,山东省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病死畜禽、假劣牛羊肉、毒豆芽犯罪专项破案会战,并对全省行政监管部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发现的不合格样品线索组织开展专项研判打击。

据统计,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犯罪案件5000余起,是2012年全年案件总数的近10倍,主要涉及瘦肉精肉、注水肉、假劣牛羊肉、毒豆芽、假劣酒水以及泡发有毒有害水产品和豆制品、熟肉制品、腌制品、面制品等,抓获犯罪嫌疑人9000余人。

据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张月波介绍,2013年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降低了立案门槛,并有效解决了一些长期制约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同时,通过联合制定《山东省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食品安全专家聘任办法》,我省正在组建第一批食品安全专家库,为全省办理食品犯罪案件提供法律适用保障和专家意见支持。社会各届和广大群众也积极参与,向公安机关举报食品犯罪、提供犯罪线索,省公安厅直接对14名举报群众发放了49万元的举报奖金。

截止目前,山东省15个市公安局(济南、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组建了食药环侦支队,50多个县级公安机关组建了食药环侦大队,基本形成省、市、县三级专业化打击体系和全省统一、规范、有序的打击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工作模式。

“工作中,我们针对食品犯罪专业性强、传统侦查方式很难适应的特点,建立了与行政监管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基础工作,明确法律适用,破解执法难题,组织各地公安机关成功侦办了一大批过去从未涉及到的食品犯罪案件,充分发挥了专业队伍在打击食品犯罪中的尖刀作用。” 张月波告诉齐鲁网记者。

目前,围绕春节市场热销的肉类、酒类、食用油等食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假药,山东省开展为期40天的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保障“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场上应节热销的食品开展了联合检查,打击、整治、取缔了一批生产加工病死鸡、病死猪、病死牛、病死狗和生猪私屠滥宰、注水肉、毒豆芽等“黑窝点”。

据悉,截至1月20日,山东省公安机关已侦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290余起,抓获嫌疑人400多人,打掉黑窝点150多个。淄博公安机关连续侦破14起用工业松香制售有毒有害猪头肉系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烟台公安机关打掉一个用工业二氧化碳制售假劣啤酒的窝点,涉案价值巨大,已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5人。临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制售病死牛肉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滨州公安机关侦破一起销售假冒中药材案件,销售金额50余万元。

2014年,山东省公安机关将把打击重拳贯穿于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餐饮消费的全过程,在严打日常消费食品犯罪的基础上,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中小学校周边假劣小零食犯罪,切实维护全省食品安全和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电话、邮箱、信件等方式,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食品犯罪或提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按照举报贡献程度,分等级对举报群众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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