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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法院受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同比增超9成

发布时间2014-02-11 14:44:28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13年,全国法院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366件,较上年同比增长约92%。

据介绍,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366件、审结2082件、生效判决人数2647人,超过2012年全年受理1235件、审结1105件、生效判决1512人的历史最高纪录。

“可以看出,2013年全国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较2012年有较大幅度上升。”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受理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近年来处于逐年上升的趋势,但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犯罪越打越多。

“应该说,影响案件增长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这名负责人分析指出,首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不断完善,使一些原来规定模糊不清、认识有分歧的问题得以解决,扫除了影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执法办案的障碍,从而使一些原来难以认定为犯罪的行为现在能够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行政执法机关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加大对危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此外,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公众举报、媒体曝光使一些藏在暗处的违法犯罪行为现身,为执法部门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

这名负责人表示,“正是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使人民法院近年来受理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呈现出增长的趋势。”

近年来,诸如瘦肉精、毒奶粉、毒豆芽、毒生姜、地沟油、问题胶囊等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备受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此前发布的《中国社会发展年度报告2013》也显示,食品安全成为公众最不满意的前三大事项之一。

为此,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国法院系统频出“重拳”,破解食品安全“顽疾”。2013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此,这名负责人指出,“这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影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定罪量刑的突出问题,操作性强,从施行半年多的情况来看,效果良好。”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已于日前公布,并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害人单独或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提供了依据。

这名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关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加强对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做好审判工作,为维护食品安全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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