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食品安全问题过半消费者不维权

发布时间2014-06-20 10:02:07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窦红梅)昨天,工商总局向社会通报6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同时,作为食品安全周系列宣传活动的一部分,围绕《食品安全法》修订热点和消费者认知程度等主题,中消报联合大型门户网站,开展了“食品安全热点问题问卷调查”活动,调查显示,超八成消费者非常关注食品安全,但遭遇侵权时,过半消费者想不到运用《食品安全法》进行维权。

本次问卷调查持续时间近一个月,有数千名网友参与调查。调查显示,超八成消费者非常关注食品安全,在食品消费过程中不少消费者都遭遇过伪劣食品、夸大宣传、缺斤短两等侵权现象,但遇侵权时运用《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维权的比例不到一半,此外,49.47%网友对《食品安全法》正在修订的情况“不清楚”。调查表明,对严重违法者入刑、网购食品先行赔偿、有奖举报等修订草案亮点,消费者拍手称快。

消费者认为“食品消费中最不易识别的侵权现象”按比例高低排序,分别是违规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地沟油注水肉及缺斤短两,消费者选择的比例分别为60.71%、19.67%、17.45%、2.17%。

74%消费者认为严重违法入刑是《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最大亮点,此外,网购食品先行赔偿、有奖举报也是突出的亮点。网购食品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消费者对此普遍认同,48.3%消费者认为“很有必要”,32.9%消费者认为确保了网购食品规范有序,18.79%消费者认为此举填补了监管空白。

霉变“旺旺”大礼包销售案

注水牛肉非法销售案

未经检验检疫进口牛肉案

“六个核桃”注册商标侵权案

“品鉴”“泸州”注册商标侵权案

“竹叶青”“碧潭飘雪”注册商标网络侵权案

六起食品违法典型案

责任编辑:
友情链接
中国国家培训网食品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