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待加强企业监管

发布时间2014-03-24 11:39:46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食品报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 郭乃硕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表示,我国的食品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存在不少法律漏洞,给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就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问题,郭乃硕提出建议:

利用法律手段

加强食企监管

我国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达几十万家,其中规模在10人以下的就达35万家。企业规模小,数量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给政府食品监管造成了不小难度。可能通过法律手段,依据市场公平竞争,在养殖行业和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培育发展一批信誉优良、管理科学的大规模企业,促使食品生产企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实现从食品生产源头进行有效监管,从而降低监管成本和检验检疫成本,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

加大食品安全犯罪惩处力度

震慑不法分子不敢以身试法

从当前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求来看,《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处罚还缺乏应有力度,未能从危害公共安全的立法角度设定食品加工、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追究公司法人和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法律的威慑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刑法中关于食品犯罪的罪名和量刑也有待增加。例如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虽然量刑严格,最高可判死刑,但其仅对食品掺杂掺假行为有效,对饲养牲畜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犯罪却无能为力。

现代食品标准

加快国际接轨

我国现有的食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大类,主管部门各不相同。一些标准互相重复,另一些重要标准却是空白。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10年以上标龄的占1/10,个别甚至已超20年未修订。对此我国可以借鉴CAC(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国际食品标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食品安全标准。CAC

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使用、最通行、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已制定国际食品标准8000个,农药残留限量标准3274个,食品添加剂安全评估标准1005个。

转基因须立法

转基因食品自诞生之日起,其安全问题就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转基因食品对人体究竟产生怎样的影响,目前仍不可预知。有专家认为,转基因食品可能影响人的免疫系统和生殖系统甚至影响民族的生存繁衍。有鉴于此,必须加大对转基因食品的立法,尽量避免转基因食品危害群众的健康。一是扩大转基因食品安全监控范围,实现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多元覆盖。二是完善转基因食品的责任制度。三是建立与转基因食品相关的风险防范机制和伤害检测机制,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

加大食品生产企业诚信教育力度

建成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

食品工业是道德、良心工业,食品企业的道德水平反映了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食品企业的经营者要坚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食品为第一要务,我国的食品加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并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公正的评定并向社会公开。对诚实守信、生产安全食品的企业应当进行公开表彰宣传,对生产伪劣食品的企业除对其处罚外,还应当向社会媒体公开,使社会舆论对其进行监督、批评,形成诚信有益、失信无利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把制度惩罚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中国国家培训网食品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使用